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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中心  

    關于加快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科技型小微企業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載體。加快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加快發展科技型小微企業,調整優化我區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調整優化產業產品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著力點,以轉型升級為突破口,加快發展科技型小微企業,增強工業發展后勁,促進全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優化結構原則。加快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用高新技術提升和改造傳統產業,堅持產品的先進性、高成長性與提高市場占有率相統一,著力優化產業產品結構,增強企業發展后勁。

    2.堅持創新原則。積極培育創新能力強、發展速度快的新型企業,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新和發展能力。

    3.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充分發揮產品的技術優勢,提高勞動生產率,突出畝均產出和人均貢獻,積極引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

    4.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關系,促進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入選條件、評審指標、認定辦法和退出補入機制科技型小微企業中,符合初創型孵化企業標準的按我區加快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建設與發展的有關政策執行。

    (一)入選條件

    列入科技型小微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1)必要條件

    1.小微企業必須是椒江區注冊、納稅的獨立法人,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產權清晰、運行完善。

    2.企業項目符合國家科技部頒發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和省、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規定的九大領域,符合政府有關節能減排和環保要求。

    3.對于已成立的小微企業,要求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 萬元以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要求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 萬元以下),科技研發投入大且發展潛力較大。

    2)補充條件

    1.所開發的項目或所提供的產品、服務要符合國家重點產業導向,與椒江當地產業緊密結合,為區域科技創新提供保障,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平臺支撐,發揮輻射作用;

    2.在細分行業中具備一定主導地位,或具有“專、精、特、新”特點,并在產業鏈中具有區域示范帶動作用。

    3.產品科技含量高、市場空間大、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小、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

    4.自主創新能力強、成果轉化能力好、市場拓展能力優、可持續發展能力強。

    凡符合以上三項必要條件且符合補充條件其中一項的企業均可作為入選對象。

    (二)評審指標

    1.經濟指標: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實繳稅收;年人均主營業務收入、年人均利潤、年人均實繳稅收。

    2.創新指標: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新產品產值率;列入各級政府部門的技術創新項目和重大專項、開發的新產品名稱及數量;技術團隊的創新能力證明及成果轉化能力證明(專利、自主知識產權、產學研合作、科研成果、研發中心等)。

    3.發展指標:產品先進性;技術先進性;市場容量;發展規

    劃。

    (三)認定辦法

    每年評選認定不超過20 家優秀科技型小微企業,集中力量,加大投入,重點扶持。采用企業自薦和所屬街道(主管部門)推薦相結合的方式,上報區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小微辦”);由區“小微辦”組織各有關部門和行業專家進行評審,并依據評審條件及專家評價形成的意見,報區政府研究確定后公布。(具體評審辦法另外制定)

    (四)退出補入機制

    在年度重點培育期內,區政府根據確定的發展目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對入選企業年度發展情況進行評定,實行動態管理,對不滿足列入科技型小微企業條件的進行淘汰,同時按照相關條件補入同等數量的科技型小微企業。

    三、支持政策

    (一)建立組團服務平臺

    建立科技型小微企業服務平臺,對入選企業備案項目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并落實專人進行服務;引進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從項目、人才、產學研合作、知識產權等進行全方面服務。

    (二)實施項目用地保障

    根據快速成長的優秀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需求,做好用地項目庫建設,區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優質項目落地。

    (三)加大信貸資金支持

    加強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資金支持,對入選企業提供30-200萬元不等的授信額度,并享受銀行基準利率。由區科技型小微企業專項信用貸款推介辦公室、區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共同商定。

    (四)加強企業家培訓

    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科技型小微企業參與區政府組織的人才素質提升培訓計劃,給予50%的培訓費用補助。

    (五)評選優秀

    每年對科技型小微企業進行評選,根據入選企業當年主要經濟指標、同期增長幅度等進行綜合排名,評選3 家企業,每家獎勵5 萬元。

    (六)設立種子資金

    科技型小微企業可以申報區政府設立的種子資金專項,一般資助額度在10 萬-30 萬元。

    (七)科技型小微企業園區支持

    為解決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發展初期的用地、廠房困難,區政府設立科技型小微企業園區,提供給需要標準廠房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對入駐園區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政府每年安排每平方5-10元/月的廠房租金補助。每年每家最高不超過20 萬元,補助年限不超過3 年。

    四、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椒江區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領導小組,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科技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負責組織評選、協調、統計和分析等日常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問題,制定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五、有關說明按本意見享受扶持政策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可同時享受當年椒江區經濟獎勵政策的有關獎勵,但涉及同一事項的,以獎勵額度較高者兌現,不重復獎勵。

    本實施意見由區科技局負責解釋。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

                                                 2013 年 7 月 22 日



      發布人:admin 來源: 發布時間:201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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