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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對象: (一)科技型初創企業; (二)各類平臺: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創新機構設立的在椒科技創新平臺、研發中心、技術轉移中心、技術成果轉移機構或服務機構;國家授權檢測機構設立的檢測中心或辦事處;科技型企業研發中心; (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四)各類科技服務機構。 根據國家科技部頒發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和省、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結合我區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節能減排、綠色環保等要求,對入駐企業、平臺從事的領域規定如下: (一)我區支柱產業(醫藥化工、光電子、縫制設備、汽摩配件、智能家電)及其他塊狀集聚經濟行業等; (二)重點支持技術領域: 1.電子信息技術; 2.生物與新醫藥技術; 3.新材料技術; 4.新能源及節能技術; 5.資源與環境保護技術; 6.高端裝備制造技術; 7.高技術服務業; 8.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9.其他新興產業。 具備下列條件的科技型初創企業可以申請入駐科創園: (一)在椒江區注冊、納稅的獨立法人; (二)孵化項目必須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技術成熟,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 (三)注冊資本一般不超過500萬元;新注冊企業,或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具體事項一事一議。 |